一個環評報告能否拆分給兩家公司共用?或一個環評報告能否申請兩個個排污證?廣州市中揚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在實踐中找到了答案
一個環評報告文件,可以拆分給兩個企業共用一個環評批復嗎?或者是一個環評報告,可以申請兩個或者以上的排污證嗎?
關于這種情況,本環保公司在實踐中遇到:A公司有兩條獨立噴粉生產線(A公司有環評手續,并通過了竣工環保驗收),由于經營問題,需要將A公司拆分為A和B公司,A和B公司獨立經營,經過和生態環境局溝通,可以利用A的環評手續,辦理兩個獨立的排污證,即A和B公司完全獨立(A公司和B公司拆分原來申報的產量和排污量),B公司不需要重新辦理環評手續。
這種情況的法規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的,無需重新報批環評文件。
當然,按上述情況,如B公司不想和A公司公用一份環評,也可以讓A公司先變更排污證,然后B公司重新辦理環評手續。
廣州市中揚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人:盧工
聯系電話:13560239839

![[nav:name]](/static/upload/image/20190910/1568098723690328.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