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石化路姬堂加油加氣站改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黃埔石化路姬堂加油加氣站改建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廣州市黃埔區石化路1820號,主要建筑物為1處罩棚、1處站房,占地面積為184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504平方米。項目主要從事油品銷售,年銷售汽油4000噸、柴油4000噸。項目主要生產設備有20m3汽油油罐1個、30m3汽油油罐1個、50m3汽油油罐1個、50m3柴油油罐2個、八槍式加油機4臺等。項目員工30名,內部不設食堂、宿舍。項目不設備用發電機、鍋爐等設備。
二、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地面清洗廢水、初期雨水經隔油隔渣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大沙地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尾水最終匯入珠江后航道黃埔航道。項目設置1個廢水排放口。
(二)廢氣
卸油、加油等環節配套油氣回收裝置(二次油氣回收系統),減少油品(非甲烷總烴)的揮發損耗。
(三)噪聲
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對高噪聲設備做好減振、消聲、隔聲處理;加強對進出車輛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交通噪聲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含油廢抹布、隔油池廢渣、洗罐油水混合物及廢渣等危險廢物設置專門存放場所暫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五)地下水
項目已加強儲油、輸油管線等生產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以防在油品儲存、輸送過程中發生跑、冒、滴、漏。項目已按《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術指南(試行)》(環辦水體函〔2017〕323號)等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建設地下儲油罐,落實項目地面、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儲油罐、輸油管線、集水溝、污水處理設施等防滲漏處理,以防污水、油品等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六)環境風險
項目已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善應急物資,并取得《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備案編號:440112-2022-0171-L)。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環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R2210210),結果表明:
(一)廢水
廢水排放口(WS-01)污染物排放滿足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
(二)廢氣
廠界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20)表3油氣濃度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廠區內非甲烷總烴排放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 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油氣回收系統的液阻、密閉性、氣液比滿足《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20)的標準限值要求。
(三)噪聲
項目東南、東北、西北邊界晝夜間噪聲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西南邊界(臨石化路側)晝夜間噪聲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經現場檢查,危廢暫存間基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建設單位已與東莞中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協議。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根據監測結果,項目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排放標準,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四、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穗環〔2020〕102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24日
建設單位:廣州市森珀燃料油有限公司
聯系人:郭先生
聯系電話:13802951021
公示 驗收報告全本 黃埔石化路姬堂加油加氣站改建項目 有章.pdf

![[nav:name]](/static/upload/image/20190910/1568098723690328.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