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美之錦膠粘制品有限公司年產17000噸樹脂、200萬平方工業用膠帶、500噸洗液產品、1000噸表面處理劑項目(一期)環保竣工驗收公示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韶關美之錦膠粘制品有限公司年產17000噸樹脂、200萬平方工業用膠帶、500噸洗液產品、1000噸表面處理劑項目位于廣東(翁源)華彩化工涂料城現有廠區內,項目占地面積11334.06m2,項目總投資2600萬元,環保投資100萬元;項目勞動定員50人,全年工作300天,生產車間為一天一班八小時工作制。項目分期驗收,本期建設了甲類車間1座、甲類倉庫1座、甲類埋地儲罐區以及1臺1t/h、2臺0.5t/h燃輕柴油熱水爐。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委托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編制完成《韶關美之錦膠粘制品有限公司年產17000噸樹脂、200萬平方工業用膠帶、500噸洗液產品、1000噸表面處理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20年6月3日取得韶關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韶關美之錦膠粘制品有限公司年產17000噸樹脂、200萬平方工業用膠帶、500噸洗液產品、1000噸表面處理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韶環審〔2020〕56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2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0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項目驗收范圍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環評批復中的建設內容及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①環評及批復設置2臺1t/a 燃輕柴油熱水爐,實際建設1臺1t/h、2臺0.5t/h燃輕柴油熱水爐。
②丙類車間尚未投入使用,待正式投入使用并完善相關環保要求后再行驗收。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車間清潔廢水、生活污水預處理后由基地相應的污水收集管網排入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外排至橫石水。
(二)廢氣
本項目甲類車間生產過程中,反應釜采用密閉反應釜,釜內保持微負壓,生產過程中的廢氣通過管道引入一套“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氣經16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本項目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加熱需要1臺1t/h、2臺0.5t/h的燃輕柴油鍋爐提供,燃油廢氣通過23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設備采取了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項目設置了1處危廢暫存場所。生活垃圾按指定地點堆放集中收集,并定期由環衛部門統一清理運走;廢濾芯及膜收集后交由專門的物資回收公司回收處理;包裝廢物、濾渣及廢濾網、廢活性炭及其吸附物、設備清洗廢液收集后交由有相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企輔健環安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報告》(報告編號:QF201124201),結果表明:
(一)廢氣
經監測,甲類車間污染物VOCs、甲苯排放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中的Ⅱ時段排放標準要求;鍋爐廢氣污染物SO2、NOx、顆粒物排放滿足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要求。
經監測,無組織廢氣污染物VOCs、甲苯排放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中的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二)廢水
經監測,綜合污水排放口處各污染物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符合接入基地相應污水收集管網要求。
(三)噪聲
經監測,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無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各類污染物排放均能達到相應排放標準要求,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環〔2018〕30號),本建設項目按照《關于韶關美之錦膠粘制品有限公司年產17000噸樹脂、200萬平方工業用膠帶、500噸洗液產品、1000噸表面處理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韶環審〔2020〕56號)的要求建設試運行,項目建設性質、規模、地點、設備、采用的生產工藝和防治污染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符合“三同時”環保制度,符合驗收合格條件。
韶關美之錦膠粘制品有限公司年產17000噸樹脂驗收監測報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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